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发布时间:2023-09-26]


我院全日制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党发〔202219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评审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赵兴虎  张润君

  员: 李 怀  何冰清  白列湖  陶彦玲

      侯顺斌  李亚伟  夏雨桐  刘 

二、奖助学金类别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党发〔202219号)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修订)》执行。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学校按照一级博士学位点下达指标。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分配我院的指标为4人,学院按照学术型、专业型硕士分配名额。

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党发〔202219号)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学院制定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党发〔202219号)和《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修订)》执行。

2.学业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一等18000元,博士生二等14000元,博士生三等10000元,学校分配我院博士生三等指标为1人;硕士生一等10000元,学校分配我院指标为8人;硕士生二等6000元,学校分配我院指标为17人;硕士生三等3000元,学校分配我院指标为25人。

学院按照学术型、专业型硕士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各类学生所占百分比进行计算。

3.全日制在读非定向就业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无工作单位的学生),如无固定工资收入,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

4.2023年录取的普通推免生、学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大学生应征入伍计划学生,享受1万元一次性奖励;凡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并被录取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正常报到入学后,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调剂录取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正常报到入学后享受0.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所有单项奖学金获奖人数按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8%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数2%,每项奖励金额2000元。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审核后学校审定后评选。

1)优秀品德奖

参评条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甘于奉献、孝老爱亲、自强励志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省级(含)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学生群体中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2)学术科研奖

参评条件: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生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活动,表现突出;以奖励高水平成果为导向,在学术期刊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奖励等方面成果突出,取得学校规定的自然科学类A类、人文社科类B类及以上科研项目成果。

3)劳动实践奖

参评条件: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崇尚劳动,自觉弘扬劳动精神,积极参加学校“三助一辅”岗位实践锻炼及校院组织的其他各类社会实践(不包括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取得学校规定的教学项目成果、应用类成果、艺术传媒类奖励B类及以上的实践类成果(包括积极参加并完成上一年度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实习见习实训及校院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在专业竞赛以及发明专利、技术转让、咨询报告、政策建议、艺术创作、案例设计等实践应用方面)。

4)就业创业奖

参评条件:锐意创新,富有开拓精神,勇于自主创业,积极以创业带动就业,本学年个人或团体在由教育部、教育厅举办或学校认可的全省性(含)以上就业创业类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含)以上奖励,先进事迹具有广泛校园影响和校园带动作用;或以学生本人为法人代表成立公司,有一定社会融资,经工商注册且经营良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文体优胜奖

参评条件:本学年个人或团体(全体成员)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文化、体育、艺术等非专业类竞赛中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竞赛前六名,或获全省性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竞赛前三名以上奖励。

6)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参评条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素质优秀,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研究生服务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在协助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申请(925-26日)

研究生本人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2.学院审核评选(927-1016日)

以班级为单位,9271800报送相关材料至研究生会负责人刘霄同学处,电子邮箱:1902077005@qq.com。如有同学未按时提交材料,影响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后果自负。

3.928-107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

4.108-1016日,学院将评审结果院级公示5个工作日。

四、任务安排

1.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申请各类奖学金,并按时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原件给班长(申请人将个人所有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或文件袋,附材料清单、样式见附件7)。

2.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审核申请人申请资格(学籍是否正常在校、是否定向、少干是否落实单位、是否违纪处分)和学习成绩,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认定。

3.各班班长、学院研究生会负责申请材料的初审和计分。

4.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社会实践、获奖和荣誉称号。

五、有关说明

1.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2.为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导向作用,享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不能同时参评学业综合一二等奖学金,只能申请学业综合三等奖学金。享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不能同时参评学业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

3.每人每年最多可申报2项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业综合奖学金,同时获单项奖学金(个人)的,获奖者享受荣誉,奖金依据就高原则只享受其中的最高额度。同一成果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或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就高参评一项,不累计。

4.以团队为单位申请所有单项奖时,由队长或团队负责人进行申报,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5.公示期间学生可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定。

6.研究生申报成果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对任何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本人签字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评定资格,并经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后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zip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2023925


专业院校:
管理机构: